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5-04-28 点击次数: 次
为加强紫云峰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力度,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休闲场所,我园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并予以公告:
•一、园内所有单位、居民和一切往来人员及车辆,必须遵守森林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,接受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。
•二、公园为重点防火单位,园内严控火源,禁止一切野外用火,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者罚款200-500元/次,引起火灾的依法追究其经济及刑事责任。
•三、严禁毁坏花草树木,严禁捕猎野生动物,禁止上山砍柴、放牧(苗圃地、幼林地),违者处以200-500元/人的罚款,过往车辆损坏树木的,处2000-3000元/株的罚款。
•四、严禁取土取石,禁止乱倒乱丢垃圾,违者责令其恢复原状,并处罚金200-3000元。
•五、严禁偷盗林木种苗及其他产品,违者处以偷盗价值10倍罚款,情节严重的扭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欢迎大家监督、举报。举报属实者,公园将给予奖励。电话:0738-5511549。
2014年3月1日